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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移动商务应用能力考试考试点备案登记
 
审批项目:全国移动商务应用能力考试考试点备案登记

审批依据:
中国商业联合会、信息产业部电子人才交流中心文件《关于开展全国移动商务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中商会技能鉴定中心[2007]1号)

申报条件:
(1)开设电子商务专业或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移动通信专业等)的高等院校。
(2)具有培训资质,曾开展过通信类、信息类或管理类培训考试工作的事业单位、社会培训机构。

应提交的材料:
(1)全国移动商务应用能力考试考试点备案登记申请表(WORD格式,另存为下载)
(2)申请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
(3)专兼职教师汇总表(WORD格式,另存为下载)
(4)申请单位简介(含培训考试组织经验情况)
(5)考试工作计划书

备案登记收费标准:免费审批

办理时限:材料提交齐全、符合规定要求,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登记
 
全国移动商务应用能力考试考试点备案登记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 “全国移动商务应用能力考试考试点备案登记申请表”(WORD格式文件)在本网站上下载后打印,如实填写申请表。在表格封面页加盖申请单位红印公章。

  2、 “申请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是指申请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按有关法律规定,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有四种类型,分别为: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4)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
  申请单位需要提交的法人资格证明必须是上述类型中的一种法人资格证书以及相对应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另申请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上的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培训”字样,同时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含10万元人民币)。如法人资格证明上的业务范围没有包含“培训”字样,也可以通过如下方式中任一种方式佐证申请单位具有培训业务:
  (1) 提交民办学校许可证
  (2) 提交其他项目管理机构给予申请单位开展培训考试业务的授权证明材料

  高等院校申报全国移动商务应用能力考试考试点时,“申请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是指申请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申请单位是院校的二级院系,可由申请单位所在院校出具相关证明,证明其是二级单位。

  3、“专兼职教师汇总表”是指申请单位拟聘请的专兼职教师名单,以表格形式提供,应包含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授课专业等内容。(WORD格式文件)在本网站上下载后打印。

  4、“申请单位简介(含培训与考试组织经验情况)”是指申请单位的简要介绍和以往组织培训考试的情况简要介绍。

  5、“考试工作计划书”是指申请单位在今后一年内开展全国移动商务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的计划。

  6、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一份,均需盖上申请单位红印公章。申请单位将申请材料已邮件的形式(采用快件或挂号)邮寄到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通信地址如下:

  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中国商业联合会院内)4号楼417室

  邮编:100801 电话:010-66094064 传真:010-66094065

  7、在申报全国移动商务应用能力考试考试点备案登记过程中,如有不清楚或其他特殊情况可直接和我们联系:

  电话:010-66094064 传真:010-66094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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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信息产业部电子人才交流中心
承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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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6094064 传真:010-66094065 电子邮件:info@chinacmc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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